关于增补安顺学院校级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17


各二级学院:

教学督导工作在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保持教学督导工作的延续性和先进性,根据“管、评”分离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增补校级教学督导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2、坚持原则,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真正履行监督、检查、评价、指导的督导工作。

3、从事教育管理、教学实践、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离退休或在职教师;或在教学一线工作15年以上,具有讲师职称的离退休或在职教师。

4、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督导工作。

5、在教学工作中有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含)以上教学类比赛中获奖的教师优先考虑。

二、聘任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安顺学院专(兼)职教学督导员申请表》(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于2023222日前向质评中心推荐1-2名校级教学督导员。

3、质评中心将根据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拔。

4、报教学分管校领导审批。

5、公布选聘结果并开展工作。

三、工作职责

1、课堂教学督导:进入课堂听课并对听课对象的教学质量做出客观的综合评价,课间与听课对象进行及时的交流,每学期听课量不少于20节。

2、学生学风督导:深入课堂了解学生到课、听课情况;与学生交流并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与需求;调动学生积极性、促进学风建设。

3、教学研究与管理督导:加强对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常规教学管理工作的督导;对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向学校和学院(部)反馈教学督导情况,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推广教学工作公的先进典型;完成学校交办的与教学督导、质量监控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教学督导工作专项经费,根据教学督导实际开展工作情况,核算和发放相应绩效。

 

 

附件:安顺学院专(兼)职校级教学督导员申请表

 

6666111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3214

 

 

 

 

 

 

 

 

 

 


附件:

出生年月

学院(部)

联系电话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专业

工作简历及取得荣誉

本人对教学督导工作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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