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教学督导工作在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保持教学督导工作的延续性和先进性,根据“管、评”分离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增补校级教学督导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2、坚持原则,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真正履行监督、检查、评价、指导的督导工作。
3、从事教育管理、教学实践、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离退休或在职教师;或在教学一线工作15年以上,具有讲师职称的离退休或在职教师。
4、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督导工作。
5、在教学工作中有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含)以上教学类比赛中获奖的教师优先考虑。
二、聘任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安顺学院专(兼)职教学督导员申请表》(见附件1)。
2、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2月22日前向质评中心推荐1-2名校级教学督导员。
3、质评中心将根据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拔。
4、报教学分管校领导审批。
5、公布选聘结果并开展工作。
三、工作职责
1、课堂教学督导:进入课堂听课并对听课对象的教学质量做出客观的综合评价,课间与听课对象进行及时的交流,每学期听课量不少于20节。
2、学生学风督导:深入课堂了解学生到课、听课情况;与学生交流并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与需求;调动学生积极性、促进学风建设。
3、教学研究与管理督导:加强对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常规教学管理工作的督导;对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向学校和学院(部)反馈教学督导情况,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推广教学工作公的先进典型;完成学校交办的与教学督导、质量监控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教学督导工作专项经费,根据教学督导实际开展工作情况,核算和发放相应绩效。
附件:安顺学院专(兼)职校级教学督导员申请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3年2月14日
附件: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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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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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学院(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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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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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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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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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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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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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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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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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及取得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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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教学督导工作的设想 |
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部)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质评中心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