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顺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及审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0-26


 

校属各部、处、室:

经研究,现将《安顺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及审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安顺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21026





安顺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及审定工作方案



校属各部、处、室: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审核及发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学校全面总结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以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为依据,准确、完整描述并分析,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安顺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审核及发布的相关工作。

长:罗荣彬 陈云坤

副组长:张来(常务) 韦英  郭本华  殷红敏

员:

伍微微 党委宣传部部长

杜志明 教务处处长

郑海波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主任

马  明  党政办公室主任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处长

陈朝洪 计财处处长

陈韶华 图书馆馆长

实验管理中心主任

鲁晓周 学生工作部部长

刘  颖 国资处处长

曾茂龙 基建处处长

计算机与网络中心主任

科研处处长

朱玉伟 发展规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审核及联系发布工作

办公室主任:李艺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陈发政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工作员

 李东翔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工作员

杨露丝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工作员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完成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审核的重要性,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须对本部门所填报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和质性分析负责。

2.相互沟通,统一口径

严格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教育厅的要求,认真细致、扎实高效完成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坚决杜绝各类低级错误和“数据打架”等情况出现。一方面,由于质量报告中各类数据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各类报表相关数据之间密切相关,各部门在数据填报和报告编制、分析时注意数据的统一性(如不好把握,请及时与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联系)。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申硕、师范类专业认证、审核评估的需要,充分挖掘数据,彰显学校特长和优势。

四、工作进程安排

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按照“自下而上,归口负责”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进程如下:

1.1028日前召开工作部署会。

2.1029-114日各牵头部门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内容和填报的数据进行质性分析(文字描述及图表,可与上学年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到质评中心。

3.115-11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汇总整理报告。

4.1112-16日,质评中心商发展规划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定。

5.1117-19日,质评中心将报告及相关材料按要求制作后上报省教育厅。

6.1123日交宣传部在学校官网公布。

五、其它

1.材料提交方式:纸质版请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交质评中心李艺处,电子版发邮箱:116111257@qq.com

2.为便于工作的开展,现将相关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编写教学质量报告QQ群公布如下:

QQ群号:324023483

    15908530071(负责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

李东翔  13595390708(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

杨露丝  17885675501(负责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表填报)

陈发政 13908536645(负责协助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附件: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任务分解表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采集表(15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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